彰化縣花壇鄉三春國民小學百年校慶表揚「傑出校友」實施辦法
一、宗旨:為獎勵本校歷屆校友對國家及社會有特殊貢獻或成就者,以樹立校友楷模,發揚三春精神
二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花壇鄉三春國民小學
三、表揚時間: 2023/04/15(六)(暫定)
四、表揚地點:彰化縣花壇鄉三春國民小學(彰化縣花壇鄉三春村三芬路47號)
五、表揚類別及標準:
學術教育類:從事學術或教育研究,表現傑出有卓越貢獻者。
政治行政類:從事政治活動或公共行政有特殊表現或具體事實者。
社會服務類:從事各類社會服務工作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。
企業經營類:從事企業經營有相當成就表現者。
藝術文化類:從事藝術創作或文化建設有傑出表現者。
其他類:未屬上列各項之傑出成就或特殊貢獻者。
六、推薦日期:自即日起至2023/2/28止
七、推薦方式::
由各校友推薦之。
由母校師長或各處室推薦之。
由服務單位首長推薦或自我推薦。
八、收件單位:三春國小人事室 電話:04-7862154*306 蕭主任
九、審查方式:
由校長、各處室主任及籌備委員會代表組成「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」,負責審查並遴選受獎人員。
委員會於2022年12月初前召開會議,並由全體委員討論後決議舉薦名額及優先順序。
委員會依序洽詢列入優先舉薦名單中之受舉薦人意見後,決定傑出校友人選。
十、表揚名額:由遴選委員會視推薦人數及其符合條件程度彈性決定之。
十一、表揚方式:百年校慶活動期間公開表揚,並頒發當選獎牌一座以資鼓勵,其具體事蹟刊登於三春國小傑出校友特刊,以廣為顯揚。
十二、附則:本辦法經校長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