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:百週年校慶籌備會決議。
二、目的:
為增添本校百週年校慶能見度,擴大宣傳效果,進而提升鄉里共識及凝聚力,特辦理本活動。
三、參加人員:本校師生、家長、社區、校友、社團表演。
四、實施內容:
各班至少準備一個節目,男、女教師各組一隊參加表演,男教師組由文宗主任負責訓練,女教師組由藝馨主任負責訓練。
五、活動時間:112年4月7日(星期五)晚上6:00開始。
六、地點:本校操場。
七、經費處理:
各班級補助500元,購置晚會表演相關物品。
活動結束15日內經費核銷完畢,以各學年為單位,憑發票或收據向家長會填寫採購單並請領款項。
八、注意事項:
活動當天自備開水。
當天若下雨,活動延期,日期另行公布。
九、經費概算:如下表
十、經費來源:由百年校慶相關經費項下支付。
十一、附則: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之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