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文物

彰化縣三春國小百年校慶老照片、畢業紀念冊、古文物徵集辦法

一、緣起

為慶祝三春國小創校100週年校慶,特別發起徵選老照片與畢業紀念冊、古文物等活動,同時回顧與傳承三春國小歷史。為使校慶活動更加熱絡,並增添感恩惜福的人文情懷,希望各位先進共襄盛舉

二、實施日期:111年4月1日至112年2月28日止

三、實施對象:全校師生同學、校友、社區家長

四、實施方法

  1. 學生家長、老師、校友、社區家長若有老舊之學生團體照、教職員工團體照、舊校園景觀、人物、與活動照片,作業簿或相關簿冊、畢業證書、課本、書包、文具或其他老舊文物等、請提供到輔導室李丹青主任收。

  2. 歡迎退休教職員工提供懷舊物品 例如: 您任教當年的相片、制服、帽子、書包、便當盒、獎狀、旗子、課本、作業簿…(請交給 輔導室李主任 收,拍照後立刻歸還 )。若您同意將公開展覽。

  3. 請註明照片中人物地點或說明,一經採用,校方將致贈感謝狀一張並在校慶當天展覽時公告相片與提供者姓名,以示尊重。

  4. 照片僅供掃描存檔之用,若有特別注意事項請告知,照片將在繳交後盡速歸還,若有其他事項連繫,請電04-7862154轉304洽輔導室李主任。

  5. 畢業紀念冊僅徵求以下屆數:

  • 第26屆以前(民國60年6月畢業)

  • 第28屆(民國62年6月畢業)

  • 第30~32屆(民國64~66年6月畢業)

  • 第70屆(民國104年6月畢業)

  1. 參加本活動之老照片需注意著作權法或版權等情事,若有不實或爭議,由照片原始提供人負責。